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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鐵上母親逼孩子下跪引關注 折射“依法帶娃”的必需性
2022-01-17 09:50:05來源: 深圳特區(qū)報

2022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開始正式實施。“依法帶娃”時代的開啟,贏得了公眾的普遍贊譽;但基于“家事”的隱秘性,如何貫徹落實成了一個不容回避的現(xiàn)實問題。

就在幾天前,北京發(fā)生了一起地鐵里當眾打孩子讓其下跪的咄咄怪事,面對旁人的勸阻,涉事女子卻回懟“我說我的孩子,我想讓(他)干嘛就得干嘛”。輿論為之嘩然,有識之士紛紛呼吁《家庭教育促進法》有必要“露牙齒”,切實發(fā)揮作用。

據(jù)媒體報道,今年以來,廣東、江蘇、山東等多地法院已陸續(xù)發(fā)布了《家庭教育令》,依法糾正父母拒絕、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責任或不正確實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行為?!都彝ソ逃睢肪褪且环菥哂袕娭菩ЯΦ乃痉顮?,若義務履行人違反,視情節(jié)輕重可予以訓誡、罰款、拘留,甚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這讓《家庭教育促進法》的實施有了切實可行的路徑,很好地起到了“干預”“引導”家庭教育的作用。

但要注意的是,“依法帶娃”重在引導而不是懲罰家長。家庭教育促進法中提到的對家長批評教育、勸誡制止、予以訓誡等措施,與其說是懲罰,不如說是糾偏,旨在幫助家長更好地開展家庭教育。

在懲前毖后的基礎上,司法還應該更早一些、更主動地介入,及時發(fā)現(xiàn)案件苗頭進行干預,以防患于未然。2020年7月最高檢等部門共同發(fā)布《關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的意見(試行)》,規(guī)定發(fā)現(xiàn)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必須強制向公安機關報告,對于不報告造成嚴重后果的,視情予以行政、刑事追究。倘若在全社會形成一遇到侵害未成年人權益就及時舉報的良好氛圍,“依法帶娃”何愁不能落地?

“天下之本在國,國之本在家”。父母如何管孩子,不僅僅是“家事”,同時也是“國事”。落實“依法帶娃”,法律固然要及時亮劍,為人父母者更應該端正觀念,不斷提升自身的家庭教育能力。

關鍵詞: 依法帶娃 家庭教育促進法 追究責任 批評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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