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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網(wǎng)貸平臺層出不窮 這些“詐騙套路”務必謹慎
2021-07-06 09:25:46來源: 北京商報

貸款未成反被騙。近日,多位消費者向北京商報記者反映,在“鈔前分期”“聚合分期”“貸你無憂”等網(wǎng)貸App上貸款,在貸款過程中資格審查環(huán)節(jié)填寫銀行卡等資料時,顯示已成功綁定,卻被平臺客服告知銀行卡填寫錯誤,并以銀行卡錯誤、備注錯誤、流水不足等為由被多次索要解凍資金。已有不少受害者被誘導向平臺轉賬,金額在數(shù)萬元不等。

填不對的銀行卡號

“明明是復制粘貼上傳的銀行卡號,為什么還會出現(xiàn)錯誤?”來自安徽的劉利(化名)向北京商報記者提出了她的疑惑。7月4日,她通過瀏覽器的廣告推薦,下載了一款名為“鈔前分期”的貸款軟件,打開App后平臺顯示“最高可借20萬元”,抱著試一試的心態(tài),她點擊了立即申請。

從申請貸款的過程來看,劉利主要進行了手機認證、身份認證、銀行卡綁定等操作,但不同于其他貸款平臺的是,在提交個人資料后,平臺在初審環(huán)節(jié)后,要求她在提現(xiàn)環(huán)節(jié)聯(lián)系在線客服。“平臺在初審后,稱我有2萬元貸款額度,若是提現(xiàn)需要聯(lián)系客服并發(fā)送手機號和身份證號后獲取驗證碼,我填寫驗證碼后,平臺顯示貸款成功,然后給我生成了一份電子合同。”劉利講述道。

但問題也是出在了這一環(huán)節(jié)。劉利稱,盡管平臺顯示有貸款記錄,但是她的銀行卡并未收到貸款資金,平臺顯示“提現(xiàn)銀行卡信息不符,導致資金凍結”,并同步給出了相應還款管理、借款合同和在線客服等選項。

聯(lián)系客服后,劉利被告知銀行卡號輸入有誤,并被要求提交貸款金額的30%(6000元)作為置卡驗證金,才可以解除資金凍結。根據(jù)劉利向北京商報記者提供的聊天截圖,該客服稱,“平臺收到財務反饋,由于銀行卡號填寫錯誤,貸款款項已經(jīng)下發(fā),但是在下發(fā)途中被信貸中心系統(tǒng)攔截凍結,系統(tǒng)會默認用戶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貸款,并判定用戶存在騙貸風險,而要想解除騙貸風險,需要用戶交納相應置卡驗證金,否則會影響個人征信”。

于是,在客服的誘導下,劉利通過手機銀行轉賬的方式向一個名為“杜慶峰”的個人銀行賬戶轉了6000元,并被要求填寫“ZX368”的備注信息。

但套路一環(huán)接著一環(huán)。轉賬完畢后劉利又被客服告知,其支付的置卡驗證金未備注完整的處理代碼,被系統(tǒng)檢測到,因此風險系數(shù)提高到了82%,需要重新支付9000元處理代碼并備注清晰完整的驗證金。

因為客服人員承諾會在騙貸風險解除之后退還驗證金,劉利未曾多想,又通過手機銀行轉賬的方式向平臺轉了9000元。但沒想到的是,后續(xù)又被告知被平臺監(jiān)測到存在多頭借貸風險,還需支付一筆13850元的流水。

直到這個時候,劉利才意識到被騙,一方面苦于如何追回已經(jīng)支付的15000元置卡驗證金,另外也擔心這次貸款記錄是否會影響到個人征信。

“馬甲”不斷

無獨有偶,跟劉利一樣被貸款平臺套路的還有王明(化名),盡管貸款App不同,但遇到了同樣的套路。7月5日,王明告訴北京商報記者,因為手頭緊,他在一個貸款App推薦下,下載了“貸你無憂”App,打開App點擊申請貸款后,同樣需要向客服索要提現(xiàn)驗證碼,也同樣被告知銀行卡填寫錯誤等,需要支付相應置卡驗證金解凍。

此外,北京商報記者在黑貓投訴等多個平臺發(fā)現(xiàn),目前有百余人遇到了同樣的情況,均是以銀行卡信息錯誤為由導致資金凍結,同時還被貸款平臺客服恐嚇會“影響征信”,除了“鈔前分期”“貸你無憂”等網(wǎng)貸App外,還有“聚合分期”“福瑞錢包”“應急借款”等。

“若信息不足,正規(guī)金融機構不會審批額度并放款,也完全不存在因為申請的時候信息不全或者不準確遭到資金凍結的情況,這很明顯是誘騙消費者向平臺轉賬資金的借口。”蘇寧金融研究院金融科技研究中心主任孫揚告訴北京商報記者,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shù)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這些App存在很明顯的詐騙行為,已經(jīng)涉嫌詐騙罪。另外,網(wǎng)貸App以申請貸款為由強制向消費者索要所謂“解凍資金”,也有強制交易的嫌疑,涉嫌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消費金融專家蘇筱芮同樣稱,網(wǎng)貸App以銀行卡填寫錯誤等緣由,向用戶索要資金缺乏必要的經(jīng)營行為及相關業(yè)務依據(jù),具有極高的詐騙可能性。

但為何同樣的詐騙套路,會在不同的貸款App集中出現(xiàn)?在蘇筱芮看來,此類詐騙案例與前幾年興起的“高炮”馬甲平臺頗為類似,背后潛伏著非法網(wǎng)貸平臺的系統(tǒng)提供商,此類提供商擅長炮制多個“山寨”App在市場上引流,并采用非法手段詐騙用戶錢財,當一個“馬甲”消失后很快又上線新的“馬甲”。

基于此,北京商報記者調查發(fā)現(xiàn),目前在應用市場一般難以直接搜索到這類山寨平臺,但通過一些貸款軟件的導流或者瀏覽器的推薦,這些山寨平臺同樣可以網(wǎng)頁鏈接、短信等方式下載并使用,從平臺頁面來看,一般功能較為簡單,在受害人將個人信息全部填寫完畢后,平臺方的套路一般是:通過賬戶輸入錯誤繳納解凍費、需要加入會員繳納會員費,或者驗證還款能力繳納驗證金等各種理由,對受害人進行詐騙。

在業(yè)內人士看來,這類套路App屢禁不止,一是由于隨著網(wǎng)絡的普及,各種軟件的下載變得越來越快捷,而不通過正規(guī)途徑下載的軟件,監(jiān)管比較困難且具有滯后性,消費者尤需警惕。

蘇筱芮則認為,對于此類詐騙,后續(xù)需從兩方面進行整治,一是摸排此類非法App的系統(tǒng)提供商,對于提供非法“馬甲”App的主體及相關責任人加大處罰力度;二是強化應用市場的App審核機制,尤其是金融這類準入門檻較強的行業(yè),并廣泛宣傳提醒用戶勿點擊不明來源、非正規(guī)渠道下載App應用。

警惕二次詐騙

目前,仍有不少受害者反映,雖然沒有拿到貸款,但卻收到了平臺的貸款合同,不少受害者擔心該貸款合同是否需要正常還款、該貸款記錄是否會“影響征信”以及后續(xù)是否會遇到“通訊錄催收”等。

對此情況,北京商報記者采訪了業(yè)內資深律師,該律師告訴記者,該借款合同是雙務合同,且出借人應當先履行發(fā)放貸款的義務。若出借人沒有發(fā)放貸款,但卻向借款人要求歸還所謂的“本金及利息”,根據(jù)《民法典》第526條,借款人有權拒絕出借人的履行請求。

該律師補充道,另在刑事層面,借貸合同履行過程中,若平臺以銀行卡填寫錯誤、備注錯誤、流水不足等虛假理由向受害者索要資金、騙取財物的,則其涉嫌合同詐騙罪;若平臺以虛構借貸合同的方式,騙取受害者公民個人信息的,則其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財產(chǎn)被騙取的受害者應當及時撥打110報案。

蘇筱芮同樣提醒,此類情況下,還可能涉及到“注銷貸款”“影響征信”等二次詐騙,因此建議用戶謹慎操作,不向平臺方進行打款、轉賬操作,對于被詐騙用戶來說,遇到此類詐騙行為建議向公安機關報案。

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對于此類詐騙,也有警方發(fā)出提醒,用戶需要申請貸款時,到正規(guī)貸款機構申辦是唯一正確選擇,最重要的一點是,凡是正規(guī)的貸款機構不會要求借貸人在申請貸款前就支付手續(xù)費等各類費用,也切勿輕信各類電話、短信、QQ、微信等形式的貸款廣告。

關鍵詞: 網(wǎng)貸平臺 詐騙套路 驗證金 監(jiān)管滯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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