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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騎“共享電動車”被電傷 索賠遭遇阻力
2020-09-02 14:44:17來源: 法治進行時

6月14日,家住昌平區(qū)天通苑的李女士在騎共享電動車時突然感覺座位下面有東西。

當李女士伸手觸碰時,沒想到被座位下面裸露的電線電傷了。

經過診斷,李女士右手為深二度電弧燒傷,事發(fā)后,李女士聯系了涉事的北京蜜蜂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蜜蜂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提供城市無樁電動單車共享服務的運營商,公司于2016年10月正式成立,初期在北京投放10萬臺單車,產品滿電狀態(tài)可連續(xù)行駛100公里。

在記者的隨機采訪中,不少市民都對共享電動車的安全性提出了質疑。記者也發(fā)現,停放在路邊的小蜜單車很多車座下面都外漏著電線,雖然有對接端子卡扣,但是用手還是能觸碰到電線。

針對這一事件,記者找到了北京律師協(xié)會的劉凝律師進行咨詢。

劉律師說:根據以往的經驗,電動自行車租賃往往存在維修保養(yǎng)不及時,配套建設不到位,運行安全風險高,電池污染嚴重等多重隱患所以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規(guī)定,嚴禁違規(guī)投放運營電動自行車。

記者在北京市交通委官網獲悉,2018年11月起實施的《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明確本市"不發(fā)展電動自行車租賃"。今年3月份,交通行政管理部門對租賃電動自行車運營企業(yè)開出了首張罰單。交通部門表示,在京運營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的企業(yè)要嚴格遵守《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嚴禁違規(guī)投放、運營租賃電動自行車,同時呼吁市民,為了自身出行安全,請勿騎行租賃電動自行車。

劉律師告訴記者:在這個事件中,電動自行車租賃企業(yè)本身就是違法經營,又因為他提供的電動自行車有安全隱患,造成消費者人身傷害,所以電動自行車租賃企業(yè)應該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協(xié)商不成可以通過訴訟解決。

截止節(jié)目播出前,該涉事公司答復出事車輛系人為破壞,李女士的賠償請求在未提供進一步證據前,公司無法接受,《法治進行時》欄目將持續(xù)關注此事。

關鍵詞: 女子 共享電動車 電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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