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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紅主播“劉一手”因欠款兩千多萬 被北京市三中院列為“老賴”
2019-06-14 16:23:12來源: 新京報

新京報訊(記者 劉洋)新京報記者今日(6月14日)從北京市三中院獲悉,網紅主播“劉一手”因欠款兩千多萬,被北京市三中院依法納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并且對其進行限制高消費等活動。

據介紹,劉一手,本名丁大元。因未履行中國廣州仲裁委員會(2018)穗仲案字第13065號裁決所負之義務,未在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內報告財產,違反財產報告制度。根據相關規(guī)定,被北京市三中院依法納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同時對其進行限制高消費等活動。

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顯示,丁大元被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的立案時間是2019年4月3日,執(zhí)行標的達2337萬余元,顯示全部未履行。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網絡上關于“劉一手”的最新信息是“劉一手婚禮”,多段豪華婚禮視頻和寫真照片流出。此外,劉一手曾經在直播中自曝身家千萬,經常在微博中曬豪車照片。知情人證實,這名高調結婚的劉一手正是被三中院納入“老賴”名單的丁大元。

根據法院發(fā)布的限制消費令,限制丁大元實施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 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 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 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 等場所辦公;(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六)旅游、度 假;(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 保險理財產品;(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 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法院表示,如其違反限制消費令,經查證屬實的,三中院將依照《中華人民 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的規(guī)定,予以罰款、拘留;情節(jié)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關鍵詞: 網紅主播 欠款 老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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