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資本網 > 資訊 > 國內 > 正文
強制轉走“救命錢”,債權豈能大過生命健康權
2018-08-24 10:35:58來源: 光明日報

今年36歲的陜西三原縣女子王某,不幸患了“多發(fā)性硬化癥”。高昂的醫(yī)藥費,多年來使得這個家庭捉襟見肘,更為不幸的是,2015年年底,王某的丈夫李波的朋友經商需要貸款,為此李波夫婦在朋友貸款借條上簽字成了擔保人。但朋友最終沒有按約定時間還款,李波和王某負有連帶責任。夫妻二人因為擔保債務遭遇法院執(zhí)行,在執(zhí)行過程中,王某通過“水滴籌”籌集的5000元救命錢,被法院強行劃走后還給債權人。

救命善款被法院劃走發(fā)還債權人,如此“強制執(zhí)行”,也難怪網友會斥之無情。誠然,法律歸法律,情感歸情感,在情與法難以兼容之時,許多時候“法不容情”本身就代表了某種正義。正是基于這一邏輯,不少人認為法院的做法合理合法,尤其是在老賴橫行、法院強制執(zhí)行疲軟的大背景下。但若要客觀公允地理解此事,就必須超越這些下意識的情緒反應才是。

需要注意的是,即便是當事法院,事后也表示很遺憾,并解釋稱“當時不知道這是網友捐贈的善款,如果知道這是善款的話,肯定不會扣除的”。這也在某一層面表明,至少在道德倫理層面,法院對此事是自認理虧的。據(jù)悉,李波一度曾向法院說明“這5000元為網友捐款”,僅就此而論,法院一則沒有告知被執(zhí)行人正式的申辯程序,再者也未仔細核查被執(zhí)行人的口頭申辯,在工作流程上顯然是存在瑕疵的。

由于法院是從被執(zhí)行人銀行賬戶上直接劃走了部分資金,故而無法直接知曉其到底是不是網友捐款。之于此,固然可以理解為是強制執(zhí)行雷厲風行,可若是換個角度,又何嘗不可以看成是執(zhí)法“粗線條”呢?要知道,法律層面對于“強制執(zhí)行”實則有著一系列的具體規(guī)定,其中最基本的一條原則就是,“強制執(zhí)行必須保證被執(zhí)行人的基本生活”。本案中,法院直接轉走了王某的救命錢,這必然屬于是嚴重影響了被執(zhí)行人基本生活。

在任何情況下,生命健康權都優(yōu)先于債權,這是一個普世的法律原則。法院強制劃走王某救命錢還給債權人,客觀上導致了生命健康的保護弱于債權的保護之局面,并不合適。嚴懲老賴及其擔保人,固然是職責所在、人心所向,可若是司法部門在此過程中因處置不慎造成特定當事人生命健康受損,那么即便是以某些手段實現(xiàn)了正義,本來有理也變沒理了。

網友通過網絡平臺眾籌的“救命錢”,理當默認為是一種“指定用途的慈善捐款”。就此而言,法院將之轉走還債,也是欠妥的。本案中看似嚴厲的強制執(zhí)行,客觀上卻留下了太多“槽點”,無助于確立法律的權威,只是毫無必要的橫生枝節(jié)罷了。

關鍵詞: 健康權 救命錢 大過

專題新聞
  • 蘋果8價格現(xiàn)在是多少?蘋果8p為什么被稱為機皇?
  • 清明節(jié)休市嗎?港股和a股休市時間一樣嗎?
  • 國際半導體產業(yè)協(xié)會警告美國政府 半導體產業(yè)包括哪些?
  • 聚美優(yōu)品年銷售額多少億?聚美優(yōu)品和唯品會關系如何?
  • 三公消費是什么意思?三公消費為啥不廢除?
  • 中國電信中簽號有哪些?中國電信上市股價會漲嗎?
最近更新

京ICP備2021034106號-51

Copyright © 2011-2020  亞洲資本網   All Rights Reserved. 聯(lián)系網站:55 16 53 8 @qq.com